逆流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带着百货大楼回三国在线阅读 - 第三百一十八章 司马懿是个渣男

第三百一十八章 司马懿是个渣男

    袁谭被华佗质疑,也有些心虚。

    毕竟结石太大的话,是排不下来的。

    但开弓以没有回头箭,只好祈祷老天保佑了。

    “老禅师,你一定要多运动,越疼,越要运动。”

    袁谭特别真诚的叮嘱着马鸣。

    马鸣愣愣的点头,越疼越运动,这真不是取死之道吗?

    华佗此刻对于袁谭已经彻底无语了,在他看来,袁谭就是另一个不可救药的‘病人’。

    他站到了另一边,丝毫不客气的说道:“老禅师,你若是听我的,还能活一段时间,若是听信某些人,乱用药的话,必死无疑。”

    华佗简直是气坏了,用面粉做成片片能治病?

    在华佗看来,这药片就是淀粉。

    里面能有什么药?

    但凡有些药,就不会是这么白,更加不会这么小。

    这个时代药丸子是有的,普遍都有龙眼大

    这么一对比,这药片更加是假货了。

    这简直是在污蔑医学,所以华佗这样的神医,当然很生气了。

    若袁谭不是这个地位,他早就喊人抓起来送官了。

    马鸣看了看神态还算从容的袁谭,又看了看抓狂的神医华佗。

    该相信谁,他心里清楚。

    袁谭不知道信任。

    但他不想死。

    而华佗已经说他无药可救。

    所以,马鸣一瞬间后,就作出了决定。

    他将药片放在了嘴里,根本不用喝水,就咽了下去。

    毕竟也是吃惯了龙眼大的药丸子,这么一个小不点,根本不是个事。

    袁谭点了点头,拍了拍马鸣年迈的肩膀,满意中给于了鼓励的微笑。

    华佗看到这个神情,气的浑身哆嗦。

    这已经超出了病急乱投医的范畴了吧?

    就是自取灭亡!

    袁谭把剩下的药包好,交给大徒弟慧木,“那么,按时服药,经常蹦跳,每天最少一万下,过几天,我们再看结果。”

    “大家不必送了,我还有其他事情要做,告辞了。”

    他虽然身居高位,但为人还是很和蔼可亲的,也就是说并没有什么架子。

    袁谭出去后。

    就被等待多时的甄姬和蔡琰包围了。

    “夫君,孕激素,给我也吃一片呗。”甄姬是故意当着蔡琰的面说的。

    果然蔡琰脸红的,不是害羞,是着急。

    袁谭哑然,显然甄姬理解错了,“这是怀孕后不好排尿吃的药,是扩张输尿管的,你又没怀孕。”

    “输尿管是什么?”甄姬瞪大了眼睛。

    “输尿管就是连接肾脏和膀胱的。”

    “膀胱又是什么?”蔡琰也瞪大了眼睛。

    成了十万个为什么宝宝。

    袁谭一个头两个大,“好了好了,你们不需要知道这些。”

    而华佗师徒,看着远去的袁谭。

    “那就看看最终的结果吧,过几天这马鸣死了,看大公子还有何话说?”

    华佗一甩袖子,转身而去。

    ……

    转眼到了第三天。

    阳光明媚的上午,神策府议事厅内。

    袁谭的文武齐聚一堂。

    这是一次例行的工作总结会议。

    总的来说,神策府这一段时间的运作的还是很不错的。

    兵力已经满编,一万五千人。

    其中有二千骑兵,分为陷阵营和白马义从。

    青巾狂战士营三千,这些都可以看成是特种作战部队,战斗力极其强横。

    其余一万为神策常规军。

    袁家三位公子中,袁谭的部众最多,几乎是袁尚和袁熙之和。

    袁谭很想进一步扩充神策军的规模。

    但袁家的军费不是无限的。

    并且,若可以继续扩军,肯定是袁绍的中军优先。

    “大公子,您有没有想过经营之道呢?”

    这时候,堂下就座的荀攸忍不住说道。

    许多人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

    简单点说,也就是拥有属于自己获取钱粮的渠道。

    当然,袁家的开支也不能放弃,反而还要进一步占据更多的份额。

    袁谭沉思起来,其实他也考虑到了这一点。

    现在他有充足的黄金储备,完全可以购买一些技术出来。

    说到挣钱,还是蛮有信心的,这个时代的古人,又怎么可能抵挡后世精美商品的魅力呢?

    只不过,技术的可垄断是优先选项,还要考虑这个时代的基础设施和原材料问题。

    所以还要精挑细选一种完美可行的商品出来。

    袁谭对众人道:“这件事情我亲自来负责就好了,今天的会议就到这里吧。”

    众人闻言起身,行礼后告退。

    袁谭没有马上离开,坐在那里琢磨了起来。

    到底制造什么商品来贩卖?

    能够快速打开渠道,并且销售规模较大的就是日常用品了。

    牙膏?

    香皂?

    不过这些需要很多化学原料和现代机械。

    想到了很多,但在这个时代没有基础设施,只好放弃了。

    这时候,郭嘉又返回来了。

    “奉孝?酒喝完了?以后少喝点酒,你这样下去,到了中年,身体会垮掉的。”

    袁谭望去。

    郭嘉脸一红,急忙行礼,表示自己不是来讨酒喝的,这才说道:“大公子,我听说河内司马家二公子大婚,派人去袁公那里送了请柬。”

    “有这事情?”袁谭喝了口茶,“等等,司马家二公子是不是司马懿?”

    “正是此人。”郭嘉道。

    “司马懿……。”袁谭来回少说嘀咕了三四遍这个名字。

    这让郭嘉十分不解。

    也只有袁谭知道,司马懿这个人在历史长河中真是赫赫有名。

    诸葛亮七出祁山,姜维九次北伐,拿此人一点办法都没有。

    在司马懿的运作下,司马家控制了曹魏。

    以下犯上,以少击多。

    以闲置在家的身份夺取了一个帝国的控制权。

    其布局,其运作,绝对比袁谭在洛阳‘捕获’汉献帝难上十倍。

    晋朝从此走来。

    并在三分天下归晋后,追为晋朝开国皇帝。

    司马懿厉害,教出三个厉害的儿子,而生下来这三个儿子的女人,更加厉害。

    “司马懿的媳妇是谁?”袁谭迫不及待问道。

    郭嘉通过察言观色,发现他家大公子好像对司马懿的媳妇比司马懿本身感兴趣,道:“是一个小官的女儿,叫张春华,听说有倾城倾国之姿,不可多得的美人。”

    果然,是张春华。

    一个女人,倾城倾国也不算是最厉害,厉害的是同时还能够一口气生三个儿子,还个个文武双全。

    对于一个古老的家族来说,这样的女子绝对是不可多得的瑰宝。

    但司马懿不是袁谭,其肯定不知道张春华是瑰宝。

    袁谭一笑,“门不当户不对,肯定是馋人家美貌吧。”

    渣男。

    没水平。

    根本无法和自己相比。

    而历史上张春华跟着司马懿并不如意,风华不在后,被司马懿当众暴打,称呼为老不死的东西。

    这可是三个儿子的母亲,可见司马懿的人品。

    张春华以绝食作斗争,最终含恨而亡。

    袁谭便感到,将心比心,若是自己的媳妇年老了,他肯定不会这么做的。

    一代春华秋实无异于跳入了火坑,若是能够挽救一下就好了。

    手肘放在案几上,拳头顶在嘴巴上。

    沉思者。

    “!!!”郭嘉。

    郭嘉追随袁谭日久后。

    自然知道袁谭的思维方式特别富有跳跃。

    并且每一次跳跃,就代表着会发生惊天动地的大事。

    在郭嘉看来,这就是明主独有的天赋。

    圣人的天赋。

    会改变天下。

    但这一次跳到了司马懿馋张春华身子上。

    还是感到匪夷所思。

    袁谭忽然一笑,自己怎么可能毫无理由去破坏司马懿的婚事呢。

    人家张春华也不会相信自己吧。

    权当一个玩笑了。

    不过还真想见一见这个张春华,不为别的,就为看看长的什么样。

    道:“我爹准备派谁去参加婚礼?”

    郭嘉道:“司马懿的婚事还有小半年的时间,以袁家的地位,袁公不会亲自去的,也不会派三位公子去的,听说袁公是派高干去。”

    袁谭点了点头,“高将军是我族兄,颇有地位,他去,也已经是给足司马懿面子了。”

    郭嘉发现袁谭好像不太喜欢这个司马懿。

    袁谭不是不喜欢司马懿,而是不喜欢篡位叛变的人。

    不过郭嘉虽然有所察觉,但一些事情他作为谋士,是一定要说的,“大公子,司马懿这几年,才名很高了。不但在政务上很有能力,在兵法韬略上也有很有独到之处,何不收为己用?”

    袁谭眉头一皱。

    收司马懿有很多好处。

    多一个大军师。

    司马家是大士族,有一大批中小士族依附,还有一大批大士族交好。

    随着司马懿效忠,也就收拢了一大批士族。

    有道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司马懿的三观已经建立。

    是什么鬼,袁谭最清楚不过。

    但此人还是很有能力的,可以先用之。

    狡兔死走狗烹的事情,别人能做,他也能做。

    袁谭忽然发现,自己好像变的太坏了。

    于是有了一个决定,道:“奉孝,你为我准备一份厚礼。待司马懿结婚的时候,若有机会,我就亲自去,若没机会,你就代替我去。”

    郭嘉欣喜。

    在他看来,作为明主,不能以喜好来任用人。要有气度,要有器宇。

    趁着袁公还没有注意到这个后起之秀,先下手为强。

    “大公子!”

    许褚进来了。

    今天白天是他当值,晚上是典韦。

    “何事?”袁谭坐好,问道。

    许褚挺着大肚腩,在袁谭看来,好像NBA的约基奇约老师一样。

    “大公子,府外来了一个和尚,哭哭啼啼的,说是他恩师马鸣老禅师快不行了。”

    “咦!”袁谭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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