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三十七章 孟获你太仗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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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谭和兀突骨鏖战在了一起。 四周双方的战士暂时停止了战斗,观摩着两位神木勇士的这一战。 祝融族无论男女老幼,将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袁谭身上。希望他能够再次得到神器的认可,再次成为神木勇士。 而袁谭,为了他的狮虎,真的拼劲了全力。虽然没有回复记忆,但在这绝境,也将身体里苦练了十几年的战斗能力,全部发挥了出来。 怎奈武器不顺手。 或者说,敌人的武器太厉害。 手持电锯刀枪不入的兀突骨,别说失忆的袁谭,便是他老丈人吕布年轻的时候,在电锯面前,也够喝上好几壶了。 “看枪!”袁谭拿的只是普通的铁枪,还是生铁的。 “看电锯!”兀突骨傲然的声音,根本不屑和袁谭战斗。这一战,只不过是为了自己新神木勇士的威名。 袁谭脑海里有一种熟悉的感觉,怎么想怎么觉得‘看电锯’应该自己来说才对。 当啷~。 电锯真的就是一件有生命的神兵利器,怪不得便是现代,斩杀变异怪兽什么的都喜欢用电锯。 高速运转的锯齿,让袁谭很难抓稳手中的铁枪,兵器被磕飞了出去。 “哇哈哈哈哈哈……。”兀突骨仰天大笑,手中电锯切割了下去。 他三米高的巨大体魄,自上而下,袁谭已经无法抵挡。 “落儿!”祝融惊呼。 孟获的心情无法用言语表达,现在都不喊秋落了,改喊落儿了。听到这位南蛮王耳朵里,心如被刀割。 心想我特么怎么就这么倒霉,喜欢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只在乎她的徒弟,还是傻徒弟。 而孟获自己,还欠人家一条命。 最后一刻,孟获一跃而出,推开了袁谭。 锋利的电锯,切割在了他的身上。挡这一电锯,命就没了。这么做,只是不希望祝融失去徒弟而痛苦。同时,还袁谭一命。 “孟获!” 众人惊呼,顿感太仗义了,不愧是孟获。 兀突骨没能杀掉想杀的人,肯定恼怒,但一想也算了,反正这些人都是个死,谁先谁后还有区别吗? 面目狰狞,对着孟获的后腰,用力压下了电锯。 祝融部落的人扭头一旁,纷纷不忍直视,想来孟获肯定会被切割成两段,肠子腰子什么的也是流出一地。 “吾命休矣。”孟获并不后悔,后腰传来的剧痛,反而让他的意识无比的清晰。 吱扭扭~。 电锯发出了几个不同的声音,停止了转动。 袁谭:╰(*°▽°*)╯,终于特么的没电了。虽然他由于失忆已经变成了一个笨蛋,但用电这事,也就他一个人知道。 孟获:(⊙v⊙)嗯 众人:(⊙o⊙)啊! 兀突骨:⊙﹏⊙。 其他人真不知道神器用电这事。 所以兀突骨肝胆俱裂,使劲晃了晃神器,就发现之前不断闪烁的光点熄灭了,脸色大变。 难道神器抛弃了兀突骨。祝融部落的人们精神一振。 乌戈部落的人也是骇然的目光,要知道现在南蛮已经有了传说,谁能使用电锯,谁就是南蛮王。 兀突骨压力巨大,就如同一个拿着手枪的现代人,在古代决战紫禁之巅,决战西门吹雪这样的人物,成为天下至尊。 没子弹了。 整个蒙圈了。 不过兀突骨到底是一代大王。 “哇哈哈哈哈。”他忽然叉腰大笑起来,“你们别痴心妄想了,神器已经和我沟通了,器灵要吸收这里的血肉精华,要休息一下。当它再次醒来,会更加强大。”说完,暗地里擦了一把冷汗。 怎么就没动静了呢? 兀突骨心里也是犯嘀咕,不过,现在也顾不上这些了,先荡平祝融部落再说。 乌戈族的战士们松了口气,纷纷狂野的呼啸,认可了兀突骨的说法。 祝融部落的人们深深的失望。 本想神木勇士袁谭能够力挽狂澜,却不得不面对现实,神木勇士只是一个笨蛋而已,不能对他有太多的期望。 纷纷万念俱灰。 今天,就是祝融部落灭族的一天。 坚守祖先的土地,和敌人抗争。 祝融部落的人,发出了最后的呐喊。 却是被乌戈族凶残的战士击倒在地。 战事很快结束了。 祝融部落彻底失败。 活着的人,全部被擒拿起来。 老祝融、长老们,被五花大绑后扔在了地上。 袁谭和祝融更是遭受到了无情的打击,活生生被兀突骨下令用钝器击打在地。因此没有伤口,但却内伤颇重。 “徒弟……。”祝融嘴角流出鲜血,奄奄一息。 “狮虎……。”袁谭也是嘴角流着血。 两个虚弱无力的人,已经无法移动他们的身体,却是艰难的伸出手。 握在一起的时候,流下了眼泪。 六曜五星配红妆 此生虽短情意长 惹得天怒地也恼 人间再无红颜笑 留一半相思黄泉路。 祝融这才发现,这个笨蛋徒弟,才是最挂念的那个人。 袁谭也是如此。 祝融部落的族人们看到这一切,纷纷泪目。许多原本还怨恨袁谭的人,这一刻也释然了。他只不过是一个傻乎乎又可爱的家伙罢了,自己都扛不起来,为什么要将这千斤重担压在他的肩头。 “……。”兀突骨,他来这里的目的有两个,一个就是征服祝融部落,一个就是迎娶祝融,走上南蛮巅峰。 未来媳妇和别人握手了,还要死后同穴,考虑过未来丈夫的感受吗? 眼前的这一幕,兀突骨肯定大受刺激。 立刻走上前去,一脚踹开了握在一起的手,阻止了袁谭和祝融最后在一起。 “就你叫秋落啊?秋天就落下你这么一个蠢货?还神木勇士,哈哈哈哈,真是可笑。”兀突骨一阵讥讽。 说完,一拳打在了袁谭脸上。 袁谭一阵晕厥。 “秋落……。”祝融艰难的爬起来,却是被兀突骨一脚踹倒在地。 一旁被按在地上的孟获怒吼,“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族人,他只是祝融的一个傻徒弟而已。兀突骨你这个懦夫,只敢凌辱一个笨蛋吗?有种冲我来!看到烈阳花了吗,那是我亲手摘下来的。你不是想要娶祝融吗,来,杀了我,冲我来!” 兀突骨冷笑,“呵呵,你以为能骗我,祝融根本不喜欢你,竟然喜欢她的蠢蛋徒弟,你是不是很心痛啊?” 孟获闻言反而脸色苍白起来,从小时候和祝融一起青梅竹马玩耍开始,就认定肯定是未来的媳妇。可是,自从一个傻子出现后,一切都变了。 这个傻子虽然笨的跟个不懂事的小孩一样,却很得人欢心,还总能找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竟然还全是女人喜欢的。 傻到这种地步竟然还有这等的女人缘,简直不让别人活。 祝融带孩子一样带着他,这跟娘妻童养媳何异?最终发生了感情。 兀突骨不屑,“我很欣赏你的牺牲精神,一会,我会亲手杀掉你们。还有老祝融,和你们的长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