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你看那个人好像条狗
书迷正在阅读:斗罗剑圣、开局要被唐太宗五马分尸、我们终将独自长大、修仙从提示语开始、神医邪妃:腹黑王爷勾心宠、我在道观画符二十年、斗罗:开局孵出银龙王、大明暴君之我是个木匠、罪臣之妻、总裁夫人很逍遥江瑟瑟靳丰臣
这个话题果然引起了她的兴趣,许有志在心里比了个耶,得意的说: “年轻人开店好啊,花样多,还能创造出新的口味,上回我跟哥们去平饶古镇吃泥烩鸡,就是一帮小年轻开的店,店里装饰都很有特色,鸡的味道也相当不错。” “说不定是他们家大人临时有事,才让孩子看店呢。” “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像。” 许有志摸着下巴,认同的点点头。 “看那个烤串的少年,撒调料的手法相当专业,一看就是从小受父母耳濡目染,这种孩子一般家里都很穷,所以都早熟也很独立,早早的就能替家里干活,出来打工了。” “是吗,你还真了解。”温婷说着,举起啤酒瓶喝了一口。 许有志见状,立马将自己那杯拿了起来,主动凑上去,和女神碰了个杯。 当~的一声,清脆悦耳,像是礼堂幸福的钟声敲进许有志的怀里。 他感觉自己浑身都轻飘飘的,好像啤酒表层的泡沫一样,丰富绵密,满到像是要溢出来。 “干杯!”许有志咕嘟咕嘟喝着啤酒,视线却停留在温婷脸上。 心说果然和女神一起喝酒,连苦涩的啤酒都是甜的。 等刚才那位小青年将烧烤端来时,两人已经一瓶下肚。 “再加两瓶。”许有志脸颊微红的对服务员说。 刚才女神不停的喝,他也配合对方不停的干,既然女神心情不好,他哪能放过这个绝佳的陪醉机会。 只是他的酒量不好,再加上没吃点东西垫巴垫巴,这会儿胃有点难受。 “快尝尝。”不过他还是先拿了一串,递给女神,这才拿起自己那串肉送入口中。 “哇,这味道!” 许有志愣住了,他拿着串送至眼前细细打量,眉头皱了起来,他不信似的又再咬一口。 真正的肉香彻底爆发,鲜香的汁水在口腔里横流,将许有志嗓子眼的火辣压了下去。 “这羊肉烤的真嫩一点都不膻,肉是提前腌制过的,但料味不重没有盖过食材本身的味道。” 许有志享受般的微眯双眼,蠕动嘴唇细细品尝,嘴角的胡须上还挂着几粒油亮的孜然。 两三秒后,他睁开眼,望向正在烤串的青年: “这小家伙年纪不大,对火候的拿捏,味道的掌控倒是一绝啊,看来平时没少下功夫钻研。” “嗯,肉确实挺嫩。”温婷放下签子,喝了口啤酒。 许有志一看,脸庞顿时爬满了笑意,眼角的褶子都相当灿烂: “烧烤小哥的手艺是不错,但最重要的还是你推荐的地方好,我这可是沾光了,来来来,干一杯。” 喝完酒,许有志又殷勤的递上一串:“尝尝这块翅中,我看这蜂蜜般的色泽就知道好吃。” ...... 路鸣泽站在烤炉前,橘黄的火光映红了他的脸。 今天是开业第一天,客流量不大是他意料中的事。 毕竟他们开业前也没有发小广告宣传,纯靠来往的人流以及阿龙的散客捧场。 路鸣泽对客流倒不担心,他有自信,凡是进店尝过他烧烤的人,他就能把人的胃拴住,把心留住! 何况这才刚开始起步,不要定那么高的目标,年轻人不能好高骛远,他只管踏实烤串,欣赏过路的小姐姐就行了。 而且如果人多起来,只凭路明非一个服务员还忙不过来。 “钱要一点点赚,能力要一层层提示,凡事都是这个道理。”路鸣泽无声自语,顺带用脖颈上的毛巾擦拭额头的汗珠。 这时系着红围裙的路明非凑了过来,露出一脸好事的表情: “诶,你看靠风扇那桌,那个人。” 路鸣泽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笑了:“怎么看上人家妹子了?” “不是,我是说那男的,不知道为什么他给我的感觉...好像一条狗。”路明非拧着眉毛说。 “你的感觉没错,那就是个舔狗。”路鸣泽收回视线,继续翻动手里的铁签。 “舔狗?那是什么?”路明非露出疑惑的表情。 路鸣泽嘴角翘起,将手中的辣椒粉撒完:“舔狗顾名思义就是卑微到像条狗一样去爱一个人。” 路明非听的有点似懂非懂,他心里想说爱一个人怎么能叫卑微呢?那不是因为爱才心甘情愿的付出吗? 他想不明白,只好用羡慕的眼光看向路鸣泽,心说不愧是情场老手,对爱的解读就是多层面多角度。 所以他也不纠结这个深奥的问题,转而问道:“你怎么知道他是舔狗?” 路鸣泽不答反问:“你听过杯子效应吗?” “那是啥?多米诺推杯子,哗哗哗都倒了吗?”路明非胡乱猜测。 路鸣泽笑笑,将烤好的十串肉放进盘里,塞到路明非手中:“送串去吧,回来告诉你。” “得嘞。”路明非小跑着送串,又小跑着回来,“快说快说,别卖关子。” 路鸣泽微微一笑:“杯子效应是个心理学名词。” “打个比方,你约女神去喝奶茶,但是不要只是单纯的傻乎乎的喝,而是要在和她聊天的时候,不经意间将你的杯子靠近她的。” “如果她立马将自己的杯子移开,那就说明你俩没戏,而你很有可能就是备胎、舔狗、接盘侠。” “那对方没移开呢?是不是说明有戏。”路明非满脸期待的问。 “只能说,有概率。”路鸣泽点头,却在心里叹了口气。 看对方这激动的小表情,他用脚想都知道,绝对是在心里盘算着,开学了请陈雯雯喝杯奶茶。 想到路明非的感情经历,路鸣泽再次叹了口气。 心说路明非自以为隐藏的很好,可惜他暗恋文学社社长陈雯雯的破事,自己这个低年级都有所耳闻。 所以路鸣泽也想借着今天这事,点醒路明非,让他意识到自己的身份和那桌舔狗没什么区别。 虽然他肯定会伤心难过一阵,毕竟是处男的第一次恋爱,花还未开就面临枯萎。 不过俗话说长痛不如短痛,也算是助他早日脱离苦海吧。 那边路明非正默默消化着路鸣泽的讲述,他确实想找女神试试路鸣泽这招,不过他又很担心,万一被对方躲开了怎么办? 咦......太可怕了,路明非猛摇脑袋。 不过应该...不会吧。 陈雯雯总是冲自己笑来着,还主动邀请自己加入文学社,别的男生都没有这个待遇。 主动邀请哎!这就足以证明些什么。 路明非相信自己的感觉不会错。 舔狗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