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流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兰迪在线阅读 - 第七十一章 祖师爷的剑

第七十一章 祖师爷的剑

    兰迪一脑袋问号,这个龙五对保镖也太好了吧?没道理啊。

    自己为雇主拼命,那是收了钱的,应该应分。然后你一句我干得好,还要给我奖赏?

    阿花都晋级超级魔兽了,龙五还是称之为“小家伙”,那龙五至少是圣级。圣级要送人礼物,太差肯定拿不出手,可是自己凭啥要人东西?

    “龙五爷,无功不受禄,兰某不能要你的东西。”

    龙五已经把东西拿出来了,手里多了一柄黑沉沉的大剑。“哎,就当我这个武林前辈看好你的发展,提携你这个后辈不就得了。

    咱俩互加下魔法通讯器号码。你要是过意不去,将来我有事再找你办,你尽力点就是了。放心,我找你办的事,既不会让你为难,又不会有啥生命危险,我给你东西,你尽管收下。”

    人情不是那么好欠的,兰迪正待拒绝,随即就被龙五拿出的大剑吸引住了。

    这柄剑并不花俏,没有任何装饰,连刃都没开,也没镶嵌什么晶核。通体黝黑,看卖相还不如兰迪现在背的管代制式双手剑。

    不过让兰迪注目的是,这个剑的材质和邵山、亨利手里的圣火令非常像,难道竟然是神器?除了当时时日无多的曾山长,谁会往外送神器?应该不可能。

    “不用瞎猜了小子,我知道你是个剑师而已,不会鉴定术的话看不出这把武器级别的。这不过是我偶然得到的,区区一把大师级重剑而已。

    我这个拳师又用不上,送你没啥损失,对你作用可就大了。这把剑威力是次要的,可以增加使用者每次战斗获得的经验值,让你快速成长,对剑士来说,几乎相当于神器。”

    经验值?兰迪手里有个增加经验值的神器,苏美美送的,不过那玩意吃晶核,暂时用不起。

    神器头盔用虚拟战斗增加经验,这把剑用什么方法能增加经验值呢?

    “你拿着剑练两招就知道了。”

    兰迪止不住好奇,接过重剑。重剑入手甚为沉重,好在兰迪力气大,双手握住,分量正合适。

    劈砍,刺杀,格挡,回旋,兰迪这个剑士科班专业毕业的正宗剑师立刻就发现了这把剑的神奇之处。

    这把剑的分量、重量的分布,简直就是为兰迪所练剑法量身打造的。

    每个招式用这把剑使用起来,和老师李景林大师灌顶的标准动作符合起来比用原来的双手剑容易得多。

    这样每用这把剑攻击或防守一次,果然会迅速增加经验,早日达到中级剑师的标准。

    看兰迪一脸惊愕的表情,龙五得意一笑,“知道这把剑为什么用起来这么顺手么?这可是你们剑道的创始人剑魔独孤求败用过的剑。”

    卧槽,竟然是祖师爷的剑,这就好解释了。现在剑术的招式,都是祖师爷用这把大剑创造出来的。那使用这把剑,当然更容易让招式变得标准。

    “我听说祖师爷已经成仙而去了,他用的剑竟然只是大师级的?”

    “这是独孤求败在达到大师级水准的时候用的剑,当他独自摸索成剑圣后,草木竹石皆可为剑,已经改用木剑了,这把剑就被他埋到了剑冢里。

    后来他的一位隔世弟子得到了这把剑,在江湖上闯下了偌大的名头,还成了龙骑士。

    和他签订契约的雌性白龙当时还是超级魔兽,在升到圣级以后化成人形,和龙骑士结为了夫妇,二人后来双双成仙而去。

    白龙飞升之前,把这把剑留在了龙之山谷,才到了我的手里。”

    这句话几乎已经透露了龙五龙族的身份,兰迪却一点也不介意。圣级以下皆蝼蚁,在他看来,圣级的人和圣级的龙族有什么区别呢?自己那位先辈甚至娶了一条龙。

    祖师爷的重剑对一位剑士来说,是梦寐以求的东西。兰迪本来正气凛然地要拒绝的话,堵在嘴里,说啥也没说出去。

    所以兰迪不讲究地一抱拳,“那就谢谢龙五爷的眷顾了,以后但有所差,兰某一定竭尽全力。”

    完,这又欠下一份人情。自己到了龟兹,是不是多买一份高级定向传送符备着?

    “你不用先这么着急许愿,你区区一个初级剑师也帮不上我的忙,就算你有圣级的法宝也用处不大。

    不要有了祖师爷的剑就觉得自己行了,还差得远。你双手才能拿动这把重剑,当年你那位前辈龙骑士可是单手使用这把剑的。所以你啊,还是尽早晋级到大剑师是正经。”

    兰迪对那位前辈龙骑士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么重的剑居然用单手就能挥舞,比自己可强多了。

    龙五一挥手回到了驼队,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他并没有告诉兰迪,那位龙骑士是位独臂大侠,不是不想双手持剑……

    日上三竿,阿花终于结束了练功,从石头上跳了下来。

    回头看向已经升高,提供的日月精华大为减少的太阳,阿花还是恋恋不舍。自己都已经摸到了圣级的门槛,差的就是能量而已。

    这要是高级魔兽越级一日成圣,不是创造了记录?绝后不一定,空前是肯定了,可惜没有那样的好事。

    奥斯曼看向旁边的神殿遗迹,据说光明神使最初不过是光明神界来的普通人而已,现在都已经受人膜拜,成了传说,焉知自己这帮人将来不会青史留名?

    奥斯曼来到刚才阿花练功的巨石下,掏出圣级匕首,切岩石如切豆腐,石屑纷纷而下,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刻在了巨石上,“卧虎石”。

    阿花练功结束,队伍出发。三毛骑在一匹青海骢上,不停地往远处扔鹰眼术。

    “三毛你这么浪费魔力干什么?昨晚烤肉吃多了么?我就没见这么快就违背自己誓言的人。”

    “白大哥你不要打击我,奥斯曼不是说过,他们族里的规矩,对敌人发的誓言可以不算数,我是对着那些蛮人的尸体发的誓,当然不能算。”

    “你要加入我们沙漠族?欢迎欢迎,这样你就可以讨四个老婆了。”

    “奥斯曼你也埋汰我,亏得我赞成你加入队伍呢。话说老大可没答应你转正呢,要不要我跟老大说你几句坏话?

    白大哥,我现在魔力足着呢,不算浪费,经常使用可以快速提升鹰眼术的熟练度,有助于晋级。我就是奇怪,前面怎么就没有蛮人强盗了呢?”

    “你黑吃黑赚钱上瘾了是吧?强盗和魔兽一样,都有自己的地盘,不然只能互相抢。这一片的强盗,估计昨天一仗被咱们灭光了。”

    众人说说笑笑中,龟兹到了。